我在前幾期的電子報上曾提到現在蝌蚪很熱門,夜市出現撈蝌蚪,學校附近的小店也在賣蝌蚪,而且賣的是外來種牛蛙的蝌蚪。
當時我關心的是抓蝌蚪、養蝌蚪的教育意義,但是最近我發現,現在最急迫解決的問題是,如果將買來的牛蛙蝌蚪都野放在外,將造成台灣蛙類生態的大浩劫。
其實就養蝌蚪這個單元而言,牛蛙是一個很不好的材料。在自然的情況下,牛蛙的蝌蚪期很長,約1∼3年,根本不適合作為觀察蝌蚪從長後腳、長前腳到變態的整個過程。所以我接過好幾位老師的諮詢電話,在青蛙小站網頁的留言版也被問了好幾次:「為什麼我的蝌蚪還不變成小青蛙」?這都是牛蛙蝌蚪惹的禍!
牛蛙蝌蚪的問題不在於發育期長,不是好教材,而是養了之後該怎麼辦?
基於尊重生命的理念,有些老師及小朋友,可能會把牠們野放,但是這種行為根本是「見牛蛙的生,不見台灣蛙類的死」。
我曾形容過牛蛙是台灣蛙類世界的「暴龍」,雖不至於專門吃其他蛙類,但也不可能和其他蛙類和平共存,面對台灣本土蛙類時,牠們的攻擊絕對是狠又準。況且牠們是外來種,這種行徑簡直就是「乞丐趕廟公」嘛!陽明山國家公園的大屯自然公園就是一個被牛蛙入侵後,從過去的眾蛙齊鳴到現在一片寂靜的活生生例子。
那養牛蛙蝌蚪的問題該怎麼解決呢?
我絕對支持課程中養蝌蚪的教育意義,因為除非全面禁止養動物,否則只要有錢賺,還是會有販賣行為。我們也不能禁止販賣牛蛙蝌蚪,因為牠們不是法定的「危險動物」。但是我們可以不要買!不過我相信,為了交差了事,還是有人會買。
聽過我演講的人都知道,雖然我保育蛙類,但為了台灣蛙類的永續生存,我對牛蛙下的是「格殺毋論令」。本來牠們引進台灣的目的就是提供「食用」,所以觀察完之後,將牠們處死,是天經地義的事。如果不想殺生,那就不要買牛蛙蝌蚪!
所以我要呼籲老師們看清楚牛蛙蝌蚪的長相,告訴小朋友不要買牛蛙蝌蚪,自己到野外撈蝌蚪。如果用買的,就幫助牠們把蝌蚪做成標本永久保存吧。